114學年度本系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自即日起至4月2日止開放申請。

申請資格:本系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及修業一年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,經肄業(或相關)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為具有研究潛力,並同時具備「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本系、所、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」,得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。
申請文件:
(一)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 
(二)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年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。
(三)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。 
(四)本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:學習計畫(內含個人學歷、經歷、研究興趣與未來進修計畫)、研究計畫書,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(如:已發表之期刊論文等)。
繳交方式:
繳交方式:請將申請文件以PDF格式,Email至ntubicd@ntu.edu.tw,來信標題請註明「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─姓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