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学年度鑫淼重点科技博士生奖学金、椰林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与勤学博士生奖学金申请

  • 2022-05-31
  • 系办公室
申请资格:
鑫淼重点科技博士生奖学金https://www.aca.ntu.edu.tw/w/aca/GAADService_21071211195202340
1.    111学年度(1112月办理提早注册及1119月办理注册者)入学就读之博士班甄试或博士班招生之一年级新生且为本地生,录取系、所、学位学程(下称系所)符合电机工程、资讯工程、通讯工程、人工智能、生医工程,或永续发展相关領域者。于111学年度录取未完成注册者,不得请領本奖学金。
2.    受奖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其受奖资格,且不再恢复:
(1)休学、转系所、退学或于公私立机构从事专职工作者,自事实发生日次月起停发本奖学金。
(2)受奖生有伪造、变造或提供不实资料经查证属实者,自事实发生日次月起停发并追缴已領之奖学金。
3.  領取本奖学金者不得兼領下列奖补助金:
(1)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计画-迳行修读博士学位学生研究提升计画补助。
(2)本校优秀博士生奖学金。
奖励方式及名额:每年新生五名。入学后按月核发,每人每月新台币三万元,至多请領三学年。
 
椰林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与勤学博士生奖学金https://www.aca.ntu.edu.tw/w/aca/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
111学年度(1112月办理提早注册及1119月办理注册者)入学就读之博士班一年级新生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请领本奖学金:
1.于公私立机构从事专职全时之有给职工作或以在职生身分报考者
以香港、澳门及大陆地区学生身分入学者
录取当学年度休学、保留入学资格或未完成注册者
国际生受领台湾奖学金者
2. 领取本奖学金者不得兼领下列奖补助金:
(1)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计画 迳行修读博士学位学生研究提升计画补助。
(2)本校鑫淼重点科技博士生奖学金。
(3)国际生受领政府机关(构)所设置之奖补助金。
奖学金核给年限及金额:
一 椰林优秀博士生奖学金:每名博士生每月奖学金四万元,奖励期间自当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,至多奖励四年;于四年内毕业者,奖励至毕业当月止。
二 勤学博士生奖学金:每名博士生每月二万元奖学金,奖励期间自当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,至多奖励三年;于三年内毕业者,奖励至毕业当月止。


请于7月7日(四)前将推荐表、申请资料表及备审证明文件纸本及电子档送系办公室汇整。